关于开展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阅读量: 来源: 王法磊 时间:2010-03-24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有关综治文件精神,3月上旬至4月上旬是全国性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现将我院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以建设“平安水科院”为主题,全面提高我院广大职工法制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保持水科院治安长期和谐稳定。

 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大力宣传创建 “平安水科院、和谐水科院”活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基本目标、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和创建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

(二)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等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和要求,使我院职工都明确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三)宣传各部门综治责任人全面执行综治领导责任书,认真履行保我院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大力落实水科院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具体做法。

(四)宣传在落实领导责任制、化解矛盾纠纷、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群防群治等方面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五)宣传平安建设活动中采取的新举措、探索的新办法和取得的新成效。

(六)宣传有关加强普法教育的部署要求;宣传我院职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情况。

三、宣传方式

(一)精心策划宣传活动。我院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等宣传阵地,精心组织策划,广泛宣传平安建设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开展法律知识,安全常识活动。以我院职工日常生产生活联系最紧密的法律知识、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编写简便通俗的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我院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抓好集中宣传日活动。厅综治办将择日在省水利水电学校开展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日活动。届时院综治办将统一组织前往参加综治集中宣传日活动。

四、活动步骤和主要任务

今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时间为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1020日)为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此次综治宣传月活动进行广泛发动,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32030日)为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声势、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掀起宣传月活动的高潮。

第三阶段(330410)为总结阶段。主要任务是对今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面分析和总结此次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的做法,为今后的综治宣传积累经验。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综治宣传月工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构建平安水科院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宣传月活动纳入议事日程。宣传月活动要纳入综治年终目标考核。

2、要把宣传月活动与当前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和促进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紧密结合,要把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推进综治工作深入开展。

3、要将宣传月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00年三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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