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承担的《抚州市节约用水规划(2021-2035)》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阅读量: 来源: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研究所 夏丽丽/文图 时间:2021-10-28

image001.jpg

会议现场

2021年10月26日,抚州市发改委、水利局在抚州组织召开《抚州市节约用水规划(2021-2035)》专家评审会,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住建局等10余个节约用水部门联席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出席会议,我院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我院关于抚州市“十三五”节水成效、存在问题与面临形势的分析,以及对“十四五”时期及中远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和2035年)全市节约用水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等内容的汇报,并就不同规划水平年节水指标的确定依据和方法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与会代表和专家一致认为规划思路清晰、内容完整,成果基本合理,符合抚州市节约用水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抚州市水资源禀赋相对优越,水生态文明底蕴深厚,但用水效率和公众节水意识与当前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需求仍不匹配,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愈加突出,并将制约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2021-2035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时期,“十四五”作为其中第一个五年,是深入实施节水控水行动和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关键期。制定《抚州市节约用水规划(2021-2035)》,是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的关键举措,有利于处理好水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保障生态安全。

《抚州市节约用水规划(2021-2035)》经修改完善印发后,将为抚州市今后十五年的节约用水工作提供全局性、前瞻性的指导和依据,助力高水平推进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打造美丽江西“抚州样板”。


江西省水利科学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