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编制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1部分:大中型水库》等5项地方标准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
阅读量: 来源:防灾减灾与水工程安全研究所 文:彭月平 时间:2021-07-13

近日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批准发布<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规范>等49项江西省地方标准的公告》于6月30日发布,其中,省水利科学院组织编制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1部分:大中型水库》《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2部分:堤防》《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3部分:大中型灌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4部分:大中型泵站》《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5部分:大中型水闸》等5项地方标准获批,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省水利厅印发《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两项文件明确提出要“开展各类工程管理标准研制,形成一套可操作的工程管理技术标准,并将可复制、可推广的水利工程管理技术标准制定为省地方标准”。此次5类工程标准化管理地方标准的出台,是落实省政府和省水利厅有关要求的具体体现。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1部分:大中型水库》等5项地方标准于2020年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我院作为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技术支撑单位,标准编制人员开展了大量工作,经历了广泛的的调研、专家咨询、征求意见等,并进行了大量修改,先后起草了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各类工程评价标准、各类工程管理操作手册编制指南等技术文本,前后历时一年多,顺利完成了标准编制任务,积累了大量工程管理经验。该5项地方标准结合我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际,包含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养护管理、管理保障等4各方面主要内容,对工程巡视检查、安全监测、调度运行、维修养护等主要工作的内容及应达到的技术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该5项地方标准的出台,填补了我省水利工程管理地方标准的空白,对提升工程管理水平,推进我省常态化做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我院还将组织编制农村水电站、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文站、小型水库等工程的管理规程,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系列标准的内容。

江西省水利科学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