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强化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监督提醒工作
阅读量: 来源: 刘若舟 时间:20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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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为切实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2月1日,在全院总结大会上,院纪委书记陈卉萍向全院职工专门重申了党员干部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要求。

    陈书记强调,全院干部职工一要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二十条”、厅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院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的自觉性。二要严格落实廉政责任制,院党委、院纪委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部门负责同志既要带头执行纪律,又要督促部门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要坚决做到“六个不准”春节期间,全院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并做到 “六个不准”,即不准用公款购送节礼,不得收受用公款支付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赠送的节礼;不准用公款安排、组织宴请和聚餐,不得接受公款宴请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其他宴请;不准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变相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不得接受有利益关系的对象提供的上述活动;不准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高档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不准违规借用、占用、租用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的车辆,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
    会后,我院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廉洁自律宣传教育,通过大厅电子宣传屏和院内网党风廉政专栏滚动播放《给党员干部的温馨提醒》,既弘扬了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也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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