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党委关于在灾后水利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
阅读量: 来源: 王法磊 时间:2010-09-18

 

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加强灾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提出须举全省之力加快修复水毁水利工程。针对灾后水利建设项目多,资金投入大,建设点多面广,腐败风险可能增大的新形势,为促进水利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防范腐败风险,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厅党委就加强灾后水利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灾后水利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实现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水利建设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注重廉政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灾后水利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实现工程、资金、干部、生产“四个安全”。
(二)基本要求
l、严禁违反原财和规定的程序擅自安排水利工程项目和水利建设资金,或利用职权指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等行为。
    2、严禁将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泄密、暗箱操作,操纵或影响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资格的确定以及评标、中标结果等行为。
    3、严禁在对工程项目进行行政监管、质量监督、工程稽察、财务审计、工程验收中敷衍塞责,走过场,或对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制止和查处,甚至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等行为。
    4、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友或其他人员介绍劳务、承包工程,或违反规定操纵、纵容非法转包分包等行为。
    5、严禁收受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或接受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行为。
    6、严禁在项目可研、初步设计、重大设计变更等审查过程中降低审查质量和深度,或按照业主和施工单位要求违规擅自变更设计等行为。
    二、落实灾后水利建设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
    l、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廉政报告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围绕灾后水利建设开展“四个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纪意识,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
    2、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现有廉政制度的梳理,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最大限度减少制度上的漏洞。要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确保灾后水利建设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3、加强监督制约。要加强对灾后水利建设中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项目审批、招投标、建设管理、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纪检监察、审计、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工程稽察、计划财务等部门要形成合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灾后水利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和“四个安全”。
    4、加强党内组织生活。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灾后水利建设中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要把落实灾后水利建设中党风廉政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努力把违反廉洁自律的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
    5、加强廉政典型示范。要把灾后水利建设中廉政情况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廉洁自律的先进典型。厅监察室和峡江指挥部要与省检察院共同开展好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创“双优”活动,树立水利系统勤廉兼优的示范典型。
    6、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利用水利网站开设专栏,充分发挥宣传栏、标语牌等媒介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工。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要以廉政图片展、廉内助学习班、廉政文化晚会等形式,在水利系统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三、加强对灾后水利建设中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 灾后水利建设中党风廉政工作的责任主体职责,把廉政工 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班子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和责任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工作,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确保灾后水利建设中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
    2、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各级水利纪检 监察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履行职责,协 助党委(党组)通盘谋划灾后水利建设中反腐倡廉工作,及时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对灾后水利建设的重大项目和 关键环节,要提前介入、跟踪检查、全程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对涉及灾后水利建设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重要问题及时上报。
    3、加强检查考核。要把落实灾后水利建设中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4、建立廉政责任追究制。对灾后水利建设中党风廉政工作抓得不实、发生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尤其是班子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实行问责,保证灾后水利建设“四个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江西省水利科学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