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开展水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阅读量: 来源: 时间:2008-11-12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水明发文(2008)51号)和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08]569号)等文件精神,省水利厅由厅组织人事处、厅建设与管理处、厅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省防办、省农电局、省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四个工作组,从10月30日起,对我省水库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深入11个设区市,听取了各市县对所有水库进行拉网式检查的情况汇报,同时按规定进行了现场抽查。通过专项检查,发现了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市县立即行动起来,将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和整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水库安全生产工作。

    11月10日,检查组将分组检查情况向厅领导做了汇报。文林副厅长在听取各检查组汇报后强调:水库安全生产要常抓不懈,在全面完成此次专项检查任务的同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把水库生产安全、运行管理安全和防汛安全当成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确保各类水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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