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要求做好2008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阅读量: 来源: 时间:2008-04-11

  本站讯,为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水利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8〕107号),要求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充分准备,认真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加强督促和检查,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通知》指出,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是举办奥运之年。做好今年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责任重大。近年来,我国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防汛形势不容乐观。为做好今年安全度汛工作,《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对在建工程度汛安全负总责,要抓紧健全工程度汛的组织机构,落实各项制度及相关责任。在建工程所在地防汛行政负责人和防汛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防汛监管和指挥职责。

  二要抓紧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根据工程实际组织制定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和险情应急抢险措施;要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要强化汛期值班工作。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度汛措施。

  三要切实加强汛情、险情通报工作。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加强与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汛情。要与所在地防汛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如遇重大汛情、险情,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四要强化安全度汛工作监督检查。各项目主管单位在汛期来临之前,要对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防汛责任、队伍、预案、物资等的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五要认真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要制定好除险加固期间水库的调度运用方案,除险加固项目完成后必须履行验收程序,未经验收的水库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凡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水库,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类坝的运行要求,严格控制运用,要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计划和度汛预案,有重大险情的水库,要空库迎汛,以确保水库安全。

  要组织编制和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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