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开展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阅读量: 来源: 时间:2008-12-26

    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省水利厅文林副厅长为督查组组长,交通厅、铁路局、省水利厅建管处和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组成安全生产督查组,于2008年12月22日~24日,对赣州市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听取了赣州市水利局、大余县水务局、瑞金市水务局等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先后深入赣州市城市防洪工程、大余县油罗口水库、瑞金市龙山水库等工程施工现场检查。

    文林副厅长对每一个工程都详细询问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项目开工及实施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资金到位与使用等情况。

    文林副厅长对赣州市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肯定,但同时指出,个别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仍然存在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忽视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的现象。他强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尤其是当前国家加大投入,拉动内需,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开工,有关部门更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治和减少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和财产以及在建水利工程安全。

    赣州市水利局、赣州市有关县市政府、水利局负责同志陪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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