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阅读量: 来源: 徐青蔚 时间: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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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公布,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王沪宁参加会见并在表彰大会上讲话。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院继荣获“全国水利文明单位”“江西省文明单位”后的又一殊荣,这标志着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现重大突破,迈上新的台阶。

我院始终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水利部、省、市、厅文明创建工作要求,在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坚持在巩固提高、延伸辐射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履职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神力量”,铸就改革发展的“精神家园”。

在全国文明单位申报过程中,全院上下通力配合、团结协作,由省水利厅文明委推荐,经水利部文明委资格审查、测评问答、材料审核、现场答辩等环节,从37家单位中脱颖而出,作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单位被推荐到中央文明办,经过层层审核、意见征求、媒体公示等程序,最终获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今后,我院将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单位建设标准和要求,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精神文明建设新思路,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构建和谐平安水科院、促进水利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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