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关于收取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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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4
各会员单位:
为保障我会工作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西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章程》及《江西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2024年度会费收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般会员单位:1000元/年;
理事会员单位:3000元/年;
常务理事会员单位:1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50000元/年。
二、收款账号
户名:江西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账号:20071641394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天泽园支行
三、其他
1. 请你单位按照会费标准要求及时缴纳,原则上按年缴纳,也可一次性缴纳一届(5年)的会费。
2. 欢迎会员自愿缴纳超过以上标准数额的会费,超额缴纳会费的会员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通报表扬。
3. 请于2024年7 月30日前汇至我会账户。
请在汇款用途栏注明“江西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费”,并在汇款后联系秘书处开具会费票据。
联系人:张浓浓 0791-87606678 18070118660
孙晶晶 13807003136
邮箱:jxstwmh@163.com
附件:1. 江西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2. 第二届团体会员名单表。
江西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江西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