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 年度赣鄱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按照赣鄱水利科学技术奖(简称“赣鄱科技奖”)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2023 年度赣鄱科技奖提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 赣鄱科技奖实行提名制,提名者(提名单位)须符合《赣鄱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赣水学字〔2022〕66 号)有关提名资料的规定;
2. 提名科技进步奖的成果,整体技术应用于生产实践 2年以上(距 2023 年 10 月 1 日满 2 年以上);
3. 已申报或已获得各设区市科学技术奖及其他同等级以上奖的成果,不得再申报赣鄱科技奖;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参与本奖项的申报,且参与申报数量不得超过两项。上一个年度本奖项特等或一等奖的项目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一)提名申请
提名者需向赣鄱科技奖奖励工作办公室(简称“奖励办公室”)提交提名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提名工作。申请格式见《赣鄱水利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申请表》(附件 1)。
提名申请表首页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盖章(签字)页电子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奖励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核意见。
(二)提名公示
提名者须在成果所有主要完成单位对提名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及其排序、成果创新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赣鄱科技奖提名申请审核通过后,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纸质材料
1. 《赣鄱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手册》(附件 2),一式三份(其中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
2. 赣鄱科技奖提名成果公示证明材料,1 份(原件)。
(二)电子材料
《提名书》及其附件备齐后,以 pdf 格式合装成册,连同 word 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提名申请表发送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提名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0791-87606674
邮箱:jxsslxh@163.com
通讯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 1038 号
附件下载:
赣鄱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