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于1993年批准成立,现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水土保持监测三个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107个,个人会员 479人。自成立以来,学会始终秉承办会宗旨,紧紧围绕全省水土保持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跨行业、跨部门、联系广泛以及知识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不断开拓进取,在学术交流、科学普及、技术培训、咨询服务、人才举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推进我省水土保持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学会为进一步加强团体会员队伍建设,规范学会团体会员管理、服务,更好地发挥学会团体会员主体作用,按照《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章程》相关规定,现面向全省诚邀符合入会条件的水土保持及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加入我会。现将团体会员入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团体会员入会条件
凡与水土保持工作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科研、教学、生产、管理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即为本会团体会员。
二、团体会员权利及义务
(一)团体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2. 优先取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刊物;
3. 可要求本会优先给予项目论证和技术咨询;
4. 可要求本会协助举办技术培训及国内、外学术活动;
5. 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团体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
2. 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3. 协助本会开展有关的学术和科普活动;
4. 按规定缴纳团体会员会费。
三、团体会员入会程序
(一)凡承认本会章程,符合入会条件,自愿加入学会;
(二)申请入会的单位需填写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入会申请表(团体会员),盖章后随表另附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单位简介一并发送至学会邮箱;
(三)入会材料经秘书处审核,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即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四、学会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国内外水土保持学术交流和科学技术考察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水土保持学科发展;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与科学方法。推广水土保持先进技术,普及和宣传水土保持科学技术;
(三)编辑出版有关科技书刊与科普读物及相关的音像制品;开展优秀书刊与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四)组织水土保持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全省科技政策、水土保持发展战略、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五)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或购买服务,进行科技项目评估与咨询、科技成果鉴定、技术标准编审、科技成果奖励、技术仲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等工作;
(六)开展继续教育与人员培训,积极发展新会员,推荐科技人才,表彰和奖励在学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体和个人。
(七)承担江西省水利厅及政府相关部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和江西省科协委托的任务。
(八)为会员和水土保持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会员的心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团体会员单位会费标准
理事长、副理事长所在会员单位:5000元/年
常务理事所在会员单位:3000元/年
理事所在会员单位:2000元/年
一般会员单位:1000元/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907089866
电子邮箱:jxsbxh2019@163.com
附件:
1、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团体会员登记表
3、《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章程》第三章“会员”节选
附件2 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团体会员).docx
附件3《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章程》第三章“会员”节选.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