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届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优秀设计奖会议评审预通知
各有关参评单位和评审专家:
根据第一届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优秀设计奖的评选工作安排,拟定于2023年11月中旬进行会议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内容
根据《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优秀设计奖实施办法(试行)》和《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优秀设计奖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和评审标准,学会秘书处组织评审专家对第一届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优秀设计奖函评通过项目进行会议评审。
二、评审对象和方式
1、评审对象为函评评分(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值)超过80分(含)申报项目。
2、评审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申报项目单位线上PPT汇报、评审专家线下集中查阅申报资料、质疑答辩方式进行。
3、PPT汇报主要内容包括规划(项目)背景;主要内容;理念、特色及创新。重点应介绍核心内容、规划或设计的理念、特色或创新。
三、评审时间和地点
参照省科技奖励评审的有关纪律要求,评审时间和评审地点以学会秘书处通知为准。评委专家评审一天,申报单位汇报答辩半天。
四、其他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评审专家评审,不得有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行为。发现违纪行为,请及时向学会秘书处挂靠单位省水利科学院监督人员报告。
五、联系方式:
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秘书处:
联 系 人:熊文娟
电 话:0791-87606705
六、附件
第一届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优秀设计奖会评答辩流程
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第一届江西省水土保持学会优秀设计奖会评答辩流程
1、评审准备。上午8:30开始,8:40前结束。评审主任主持召开,提出有关安排和要求。
2、答辩顺序:按照申报分类函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会场进行答辩。
3、项目答辩。下午8:50开始,11:20结束,每个申报项目PPT汇报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评委质疑、提问)。任何项目在答辩时不得超时,申报单位前3名代表必须参加项目陈述答辩,第1名或第2名陈述汇报。汇报材料必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保持一致,不得超出申报材料范围。
4、会评评分:待所有项目答辩完成后,由评委主任牵头组织评委专家进行项目打分。进入会评的申报项目会评评分为平均分(5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值)。
最终评分:会评评分的80%+函审评分的20%为会评项目最终评分。
5、投票表决:由评委主任牵头组织评委专家进行酝酿评议和投票。以记名限额投票方式表决,并按得分高低排序产生会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6、拟定评审意见,请评委主任、委员签字。
注意事项:原则上,项目最终评分在90分及以上,具备投票一等奖的资格;项目最终得分在85分及以上,具备投票二等奖资格;项目最终评分在80分及以上具有投票三等奖资格。会评为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必须由到会专家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含三分之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