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暂免征收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部分水资源费
阅读量: 来源: 文: 图: 时间:2022-12-05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服务国家和我省稳住经济政策落地落实,在大旱之年切实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省水利厅近日印发《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落实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部分水资源费征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调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各级水资源费征收行政主管部门可暂免征收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供农村生活用水部分水量的水资源费。该项政策的落地落实将进一步降低农村供水单位运营成本,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筑牢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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