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简 报
2010年第2期(总第14期)
江西省大坝安全管理中心
http://dam.jxsks.com 2010年2月25日
江西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
根据水利部的总体部署,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大坝安全管理中心于2010年2月完成了《江西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报告,并已上报到水利部。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省水库最新安全状况,编制全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2009年9月21日,省水利厅印发了《开展全省水库安全状况普查和编制全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09]282号),开始进行全省水库的安全普查及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9474座小型水库注册登记,其中小(1)型水库1434座,小(2)型水库8040座,分别占小型水库总座数的15%和85%。在本次普查的小(1)型水库中,一类坝33座,二类坝149座,三类坝719座,已列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内 532座水库正在进行验收前准备或者正在进行除险加固中,本次调查中未进行大坝安全类别评定。
本规划以本次小(1)型水库安全状况普查成果为基础,经水库注册登记、已完成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具备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和大坝安全评价报告,鉴定结论为三类坝的小(1)型水库,纳入全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但属于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水库,不得纳入全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1)1998年及以后建成的水库;(2)1998年以后曾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由中央或地方安排资金进行过除险加固的水库。
根据规划项目选择标准及前期工作完成情况,我省列入本次规划有664座小(1)型病险水库。计划从2010年开始,用4年的时间完成这次规划中的小(1)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
结合水库安全状况普查、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情况及各设区市按水库的实际情况的排序,考虑到各设区市间的差异等综合影响因素,规划提出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限期对拟列入规划的66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分四个阶段实施:2010年年底前安排133座水库,2011年底前安排264座水库,2012年年底前安排196座水库,2013年年底前安排71座水库。通过四年的努力,使现有病险水库达到除险摘帽,逐步建立水库工程安全、监测管理设施齐备、管理高效、环境优美并最大化发挥水库各种效益的高标准安全管理体系,努力实现水库标准化、规范化、园林化的总体目标。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本次规划加固投资估算,依据全省国家专项规划内的532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设批复情况、实际实施投资情况、相关定额规范;以每座水库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分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和其它项目等四个分项工程,分别计算其投资;适当考虑物价上涨引起的材料价格上涨,可得出单座水库的估算投资。经测算,本加固规划中的小(1)型病险水库需投资386144.2万元。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实行中央、省、设区市及以下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争取国家对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专项资金;二是省以及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水利建设基金和预算内基建投资;三是地方财政单列专项资金。考虑我省经济条件,建议加固资金筹措比例为中央80%、省10%、设区市及以下10%。按此资金筹措比例,中央共需投资资金308915.4万元,省级财政共需投资资金38614.4万元,各设区市及以下财政共需投资资金38614.4万元。
建立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一把手要对所管辖地区的水库安全负总责,有关县市区、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对本辖区内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负总责,明确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地方政府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各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病险水库的危害性和除险加固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加强资金的筹措和管理:除中央财政支持外,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投资力度,积极采取借贷、集资等多形式、多渠道的措施办法筹集资金。各地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积极探索以奖代补、以物代补等资金管理形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项目资金用到工程项目上,杜绝挪作他用,并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技术保障: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应根据技术规范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强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与技术交流;强化各级水利部门的督导与技术把关作用。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实行技术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和项目合同,统一规范标准,统一组织验收,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各地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水库加固工程建设管理,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及时组织验收,严把工程质量关;建立定期报表制度,跟踪了解每一个项目的“四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工程质量、形象进度等关键环节。积极组织已完工水库的验收;验收合格后应进行病险水库销号,并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定期对水库注册登记进行变更、换证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建后管护,做到建管并重。
加强运行管理:加快并落实好水管体制改革;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科学、良性的管理、运行、维护、发展机制,使水利工程能够长期发挥应有的效益。
规划实施后,水库的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能力将得到明显提高,滞洪削峰效果进一步增强,大大减少下游洪涝灾害损失,改善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增加水资源的有效供给,减轻甚至消除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为进一步实现水利管理的现代化,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发送:水利部大坝管理中心,省水利厅领导、厅机关相关处(室 ),省水科院,各设区市水利(务)局
签发:李荣昉 审核:傅琼华 编辑:喻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