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起草的《生活及服务业用水定额第2部分: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发布实施
阅读量: 来源: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研究所 徐珺恺 文/图 时间: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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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发文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生活及服务业用水定额 2部分: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赣府发202417号),并于2024118日起正式实施该项用水定额为我省生活及服务业用水定额体系中的一部分,由我院起草完成。

《生活及服务业用水定额第2部分: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正式实施后,将作为江西省所辖范围内的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等领域开展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节水管理、取用水计划管理、节水评价、水预算等工作的依据其中规定了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定额应用说明、用水定额指标及等级、计算方法、节水管理要求等内容,明确了17个服务业行业36个类别用水定额通用值和先进值,以及3项城镇农村居民生活和3项建筑业类别的用水定额指标值对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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