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起草的《生活及服务业用水定额第2部分: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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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研究所
徐珺恺 文/图
时间:2024-11-19
省政府发文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生活及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2部分: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赣府发〔2024〕17号),并于2024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该项用水定额为我省生活及服务业用水定额体系中的一部分,由我院起草完成。
《生活及服务业用水定额第2部分: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正式实施后,将作为江西省所辖范围内的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等领域开展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节水管理、取用水计划管理、节水评价、水预算等工作的依据,其中规定了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建筑业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定额应用说明、用水定额指标及等级、计算方法、节水管理要求等内容,明确了17个服务业行业36个类别的用水定额通用值和先进值,以及3项城镇农村居民生活和3项建筑业类别的用水定额指标值,对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