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厅综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继续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目标,以规范实施综治领导责任制为核心,以加强各综治单位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强化“三个排查”为抓手,全面落实综治各项措施,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为实现我省进位赶超跨越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强化综治基础建设、完善相关制度
深入贯彻中办发[2009114号、赣办发[2009]11号和赣综治[2003]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各单位综治办的职能、充实综治工作力量,增强综治工作权威,完善综治工作制度,提高综治工作水平。厅综治责任单位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要配备到位,综治办工作人员要责任到位。围绕厅党委提出的综治工作达到优秀的目标,强化各级综治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职能,完善信息报送制度,逐级明确信息报送内容和程序,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责任,推动信息采集、分析、报送等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研判,定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健全预测预警机制,针对社会治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二、深入开展“三个排查”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化解矛盾和重点治乱力度
1、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及时排查和有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做深做实做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各种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不断扩大“三调联动”面,力求产生规模效应。
2、深入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如采砂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一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和重点线索,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治,落实工作责任,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改变面貌。
3、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防汛抗旱、河道采砂、围湖作堰、水资源管理、农村安全饮水、水利建设市场、小水电站管理等重点工作方面,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下大力气抓好整治,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公共安全。
三、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新重点群体服务管理工作
1、进一步做好单位宿舍楼区常住人口和社会居(租)住人员的建档和管理服务工作。
2、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摸排工作,加强管理。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毒、帮教,大力创建“无毒”单位。以单位和住宅楼小区为重点抓好基层和谐平安创建,努力打造一批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零上访的单位。
3、加强和改进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共安全。
4、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5、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
6、巩固提升单位、重点场所视频监控水平,办公、住宅区治安防范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
7、抓好河道采砂、安全生产、水校校区周边环境、住宅小区等治安专项整治。
四、规范实 领导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机制
1、认真落实赣发[2004]24号文件规定,继续完成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责任制,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的能力和绩效考核,切实把党政领导抓综治工作的能力和成绩与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
2、强化厅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科室职能作用,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综治例会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齐抓共管机制。
3、加强综治领导小组及综治办公室建设、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视工作、强化检查督促指导。
4、完善“一票否决权制”、加大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部门、单位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的力度。
五、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研究工作
1、加强和改进综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机构与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强网络宣传力度,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注意引导的社会效果。
2、健全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综治宣传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各单位、部门结合重大活动和节庆假日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宣传活动。适时组织新闻媒体重点采访报道各单位平安建设的经验。
3、针对新形势下综治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新思路、新政策。加强综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用好《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江西综治动态》和相关的综治工作培训教材及平安江西网。加大对各级综治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综治干部素质。